甲學者對於乙文化中心館藏之織物結構進行研究,獲得一項原始技術資料後,授權丙私人工坊開發產品。丙私人工坊依甲學者完成之技術圖,製作一批織品出售給其他博物館,並進一步應用該技術開發其他商品販售。在多次公開展覽中,丙私人工坊負責人一再宣稱是自己研發的結晶,並與博物館合作出版相關新書,其中有不少織物作品都是甲學者完成研究後,於教學過程中完成的織物,但書中對其出處、典藏地點及甲學者之研究成果,隻字未提,這是否有任何侵權行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