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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典藏單位與創意加值應用廠商,在您們洽談合作時,是否常遇到法律相關的疑惑呢?在此,我們提供了一個法律諮詢的管道,由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做初步解惑,歡迎多加利用!

本單元資訊由章忠信先生主持之「著作權筆記」公益網站(http://www.copyrightnote.org)提供。

諮詢內容

將藝術家創作作品之過程拍成影片,何人享有此影片之著作權?

回覆內容

著作人是指創作著作之人。藝術家就其創作之作品享有著作權,拍攝藝術家創作作品過程之影片之人,就所拍攝之影片有著作權。藝術家若不同意其創作過程被拍攝成影片,則拍攝者就其拍攝之影片雖享有著作權,可能會侵害藝術家之肖像權;藝術家雖對其創作過程可以主張肖像權,但因對於影片沒有著作權,不可以任意使用該影片。

比較理想的作法是,拍攝者與藝術家取得協議,藝術家讓拍攝者拍攝其創作過程,拍攝者同意藝術家可以使用其拍攝成果,兩相得宜。

   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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